筼筜湖垂钓经营将公开招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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筼筜湖垂钓经营将公开招投标

2009-12-28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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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处就在进门右侧的小店里。  【监督在线】  到筼筜湖畔钓鱼必须交纳50元“垂钓费”,让人感到不解的是,收款者竟为私有企业,筼筜湖作为公共场所,是否可以向市民收取钓鱼费用,又是什么人在收费,费...

收费处就在进门右侧的小店里。

 

  【监督在线】

 

  到筼筜湖畔钓鱼必须交纳50元“垂钓费”,让人感到不解的是,收款者竟为私有企业,筼筜湖作为公共场所,是否可以向市民收取钓鱼费用,又是什么人在收费,费用又流向哪?近日,市行评代表接到市民反映后,进行了调查。

 

在此钓鱼每次收费50元。(本组图片/本报记者 王火炎 摄)

 

  【质 疑】

  “垂钓费”有乱收费之嫌

 

  张先生常到筼筜湖入水口附近散步,因为那里靠近筼筜湖闸口,白鹭常聚集觅食,景致迷人。张先生听常到那里垂钓的人说,在这一带钓鱼,每人必须交50元,收费者是筼筜湖西堤进出口旁的一家小卖部经营者,没有给发票。张先生觉得这样很不合理,有乱收费之嫌,便向行评代表反映。

 

  21日下午,行评代表来到筼筜湖闸口一带,正有二十来个市民在垂钓,行评代表随机询问垂钓者,他们都表示,交50元才能进来钓鱼,钱就交给旁边小卖部的老板。而按《筼筜湖区管理办法》第18条规定禁止垂钓的筼筜湖闸口处也有人在垂钓,一块写有“白鹭觅食处 严禁垂钓”的牌子倒在地上无人顾及,钓鱼者说,交了钱就能钓。

 

  行评代表走进小卖部,经营者是一名年轻和一名中年的男子。行评代表问,“钓鱼要交钱吗?”年轻男子回答说,自带渔具的每人交50元,租一副渔具的话要另交15元。行评代表佯称要组织多人来钓鱼,问能否便宜点?中年男子答说,这是统一价,交50元,可以从早上6时钓到晚上6时,过了晚上6时,得再交50元。行评代表又问,有没有发票?中年男子表示,没有发票,但可以开收据。行评代表又问,这里这么多出入口,不交费就进来钓鱼不是很容易吗?年轻男子笑笑说,“你试试啊!”他接着解释说,有人在垂钓区巡查,不交钱者很快就会被发现。

 

  【 调 查】

  承包合同存在多处瑕疵

 

  随后,行评代表通过市市政园林局监察室联系筼筜湖管理中心。

 

  筼筜湖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此处称筼筜湖纳潮口,建于上个世纪90年代初,当时就有许多垂钓爱好者聚集在此处垂钓,由于管理力量不足,出现了脏乱差现象和治安、安全隐患。为更好地管理,根据厦府办【1995】066号文件精神和有关部门领导意见,对该地块进行整治,充分利用筼筜湖导流渠的自然条件和以湖养湖理念,由外商出资,对当时的绿地和导流渠进行整治改造,成立了自林垂钓休闲有限公司,于1996年5月1日与当时的筼筜湖管理处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开展垂钓休闲娱乐活动,合同至2006年4月30日止。合同期满后,筼筜管理处继续与自林垂钓休闲有限公司签订协议,租赁期由2006年5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止。后来,厦门豪客来餐饮娱乐有限公司收购了自林垂钓休闲有限公司后,又将其中一出租屋转租给康某经营,也就是行评代表暗访的那间小卖部。行评代表询问租金的流向,中心相关负责人说,中心属于财政差额拨款单位,租金虽进入中心账户,但要接受财政审计,从差额拨款中扣除。筼筜湖管理中心还出示了相关的书面材料。

 

  行评代表在新签订的这份协议上看到,筼筜管理处将西堤别墅以西临湖一侧房屋出租给自林垂钓休闲有限公司(后为豪客来公司),同意其在房屋至西堤筼筜湖进(出)水口一段导流渠湖面开展垂钓休闲活动。协议还约定,若由于不可抗力之因素或政府指示要求撤除出租房屋,则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责任等。

 

  行评代表指出,虽然因历史原因允许公司在此开展垂钓休闲活动,但现有的协议存在几个问题:1.没有对开展垂钓休闲活动的区域进行明确界定,经营者随时可自行扩大垂钓范围;2.未对经营者收取的“垂钓费”进行约定,而由经营者自行定价;3.在我市于2005年年底推行公共资源阳光化配置后,此处作为公共资源,应遵循市场化运作的原则重新公开招投标;4.豪客来公司擅自将房屋再次转租给个人开展经营活动,违反了协议,中心却没有及时跟进处理。


  【整 改】

  加强垂钓区域监管

 

  筼筜湖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诚恳接受行评代表的意见,表示,今年9月底市政府召开会议,要求对垂钓中心景观进行改造,中心于10月初就向自林垂钓中心发出通知,要求腾空房屋进行整修,但对方没有遵行。12月初,中心向豪客来公司和自林垂钓公司发出律师函,要求解除合同,但口头承诺给予对方一定时间的缓冲期,仍由对方管理至整修方案确定。目前,整修方案已委托景观设计公司进行设计,待景观改造后,该垂钓中心将进行公开招投标。

 

  行评代表进一步指出,既已解除合同,垂钓中心经营者就无权向垂钓市民收费,筼筜湖管理中心在监管方面存在疏失。筼筜湖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当即表示,将马上通知垂钓中心经营者停止向市民收取垂钓费,并在现场张贴暂时免费垂钓的通知,待公开招投标后再根据招投标结果进行操作。在招投标工作完成之前,中心派出工作人员加强此段垂钓区域的监管,严禁市民违规在筼筜湖闸口处垂钓,同时加强保洁工作,为市民提供整洁的休闲环境。

 

暂停收费通告内容。

 

禁止垂钓的白鹭觅食区还是常有人偷钓。

 

  根据市政府的要求,自林垂钓中心将进行景观改造和整治,我方已与厦门市自林垂钓休闲有限公司终止垂钓的租赁协议,即日起在该地垂钓停止收费,待景观整治完成后再实行收费。整治期间,如有收费请向筼筜湖管理中心举报(举报电话5071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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